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八届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23年集中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院集中整治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督促职能部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严肃查处教育领域贪污受贿、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治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让师生员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指出的突出问题,紧盯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紧盯师生员工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具体领域、摸清具体问题、找准具体切口、采取具体措施,推动解决师生员工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坚持因地制宜。各院部各部门可在本方案基础上,根据师生员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院部(部门)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基层实际、工作规律和师生需要,拓展延伸自选动作,鼓励探索采取师生点题的办法,结合实际,“小切口”精准靶向整治,提升整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标本兼治。既注重发现、整治问题,更注重分析、解决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既要严肃查处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三、整治项目及分工
(一)督促纠治在新生录取、学籍管理、单招考试、教育资源分配中“批条子”“开后门”,索贿受贿等问题。(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处牵头整治)
(二)督促纠治在奖助学金评定中违规操作,索要好处等问题。(学生处牵头整治)
(三)督促纠治在工程项目建设和设备招标采购中违规操作,“捞油水”,吃回扣等问题。(总务处、招标办公室牵头整治)
(四)督促纠治教材采购中违规开标、评标,干预公平竞争,获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教务处)
(五)督促纠治在人员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为本人或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人事处牵头整治)
(六)督促推动解决制约教育人才、教育项目引进等方面问题,纠治教师失德失范、学术不端、科研失信问题,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人事处、科研处牵头整治)
四、步骤安排
(一)谋划部署 (4月28日前)
学院纪委印发工作方案,作出总体部署,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加强综合协调。各牵头部门制定具体监督措施,并督促各院部按照方案任务要求,立足实际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制定落实举措。
(二)集中整治 (4月29日至11月底)
1.深入排查问题。学院纪委按照确定的整治方案,实行项目化管理, 强化督促指导,实行全程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方案,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细化问题类别,深入开展排查,摸清真实情况和底数。在认真研判的基础上,建立问题台账,依规依纪依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5 月 20日前,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报送校纪委备案。
2.全程督促整改。校纪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整改,建立师生员工反映问题快速办理机制,办理一件反馈一件,整治一项公开一项,接受师生员工评判监督。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各院部排查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对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等典型问题,采取公开曝光、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3.定期总结工作进展。6月15日、9月15日前,各牵头部门报送阶段性进展、成果数据、解决问题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例等情况。
(三)总结巩固 (12 月15日前) 。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梳理归纳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12月15 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学院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
整治工作开展期间,纪检监察室公开举报信箱、邮箱和举报电话,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认真受理教育领域群众举报和监督,并定期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筛选汇总,向牵头部门反馈。
举报信箱分别设在天鹅湖校区办公楼下、灵凤湖校区办公楼下。
举报邮箱:szyjw123@126.com
举报电话:2183536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要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把抓好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
(二)找准职责定位,注重上下联动。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压实责任、紧盯作风、监督推动等方式督促各院部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明确1名负责领导、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重要情况及时沟通交流。请于4月28日前将负责同志、联络员名单报纪检监察室。
(三)严明纪律要求,务求整治实效。各牵头部门要带头以良好作风抓整治,坚决防范和纠正“一刀切”、机械 落实、整治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监督整治避重就轻、敷衍应付,推动问题整改消极对待、推诿扯皮,甚至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民生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附 件
民生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发现问题的单位 |
发现时间 |
问题简介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领导 |
是否完成整改 |
建章立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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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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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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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干条式填写。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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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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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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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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