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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纪委通报9起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典型案件
2016-03-28 09:3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近日,渑池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9起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通报:

仰韶镇崔门村党支部书记张平文违反组织纪律,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私自决定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公路局原副局长郑春旺利用其主管多项工程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和购物卡(案发后退出赃款),被开除公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陈玉龙违规经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并追缴违规获利资金。

陈村乡移民办主任韩旭峰、县林业局营林股工作人员张康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韩旭峰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收缴违纪资金,张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池镇笃忠卫生院院长张安军违反规定购买公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张村镇庵北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方印、赵洛滨违反财经纪律,未将土地补偿款纳入法定账簿,擅自用于村各项支出。朱方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洛滨被撤销党内职务。

英豪镇英西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全保及原支部委员、文书栾林涛违规给村组干部发放福利,张全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栾林涛被党内严重警告,并追缴违规发放福利费。

段村乡副主任科员王洪峰借乔迁新居名义宴客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礼金。

张村镇派出所副指导员张大伟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撤销其派出所副指导员职务。

通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把清廉、干净的要求落实到思想、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各单位要承担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不越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动辄则咎。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立起来、严起来,加大对违反党纪党规行为的审查力度,发现问题、坚决查处、点名通报,绝不姑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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